邻居纠纷爆发冲突!不满楼上单位频发噪音,邻居拿竹竿去男子家对质,男子则拿刀子“还手”,结果砍伤邻居的脸和身体。
这起事件发生在今年1月17日凌晨1时半,地点在勿洛北3街第544座组屋4楼的一间单位外。
被告是58岁的林志强(译音),他星期三(10月11日)早上承认一项蓄意伤人的控状。
案情显示,被告在约三年前与住在楼下单位的邻居发生几次纠纷,起因都是被告住家发出的噪音。
案发当天凌晨1时半,被告在喝了酒后回家,听见门外有敲击声。他打开大门一看,发现是住在楼下的67岁邻居,拿着约70公分长的竹竿站在他门外,质问被告为何那么吵。
被告对此以福建粗话回应邻居,两人之后互爆粗口辱骂彼此。
邻居挑衅被告,要被告出来,两人当面解决噪音纠纷。
被告不甘示弱,到厨房拿了一把20公分长的刀子,打开铁门后便往邻居方向冲。
邻居见状,用手中的竹竿挥打被告头部,被告也挥舞着刀子,并在过程中,砍伤邻居的脸、右手臂和右手。
被告最后将竹竿抢走,邻居则逃回家里,现场留下一条血迹。
邻居室友听见争执声后报警。
被告星期三早上认罪,案展31日下判。
完整报道,请翻阅2023年10月11日的《新明日报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