猴痘疫情地人员接触病例或出现症状 入境中国需主动申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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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海关总署要求,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(地区)的有关人员,如果接触过病例或出现症状,入境中国时需主动向海关申报。

中国海关总署网站星期一(8月21日)发布了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中国的公告。

公告称,自2022年5月以来,猴痘疫情持续在全球多个区域广泛流行,截至目前,已有113个国家(地区)报告了8万9000多例猴痘确诊病例,包含152例死亡病例。近期,欧洲、美洲和西太平洋区域猴痘疫情呈上升趋势。

公告称,为防止猴痘疫情传入中国,保护出入境人员的健康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,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(地区)的人员,如接触过猴痘病例或出现发热、寒战、头痛、嗜睡、乏力、背部疼痛、肌痛、淋巴结肿大、面部和身体大范围皮疹等症状,入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,海关卫生检疫人员将按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并开展采样检测。

另外,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(地区)且有被污染或有被污染可能的航空器、船舶、集装箱、货物,也应按规定程序接受卫生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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